有病例表明,某些中药(中成药)非处方药含有毒性成分,往往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在怀孕初期的三个月内,非处方药物几乎与西药一样,极易引起胎儿畸形、早产、流产或死胎。
15、月经不调类药,如益母草膏,有活血调经之功,故孕妇忌服。
16、痛经类药,如妇科得生丸、痛经丸、元胡止痛片、妇康片等,有活血行气调经之功,故孕妇忌服或慎用。
17、粉刺类药,如清热暗疮丸,含有活血成分,故孕妇慎用。
18、寻麻疹类药,如防风通圣丸,有泻下之功,故孕妇慎用。
19、迎风流泪类药,如明目上清片,因含牛黄等成分,有泻下等作用,易致流产,故孕妇忌服。
20、耳鸣耳聋类药,如龙胆泻肝丸,因其清肝胆、利湿热,故孕妇忌服。
致畸高度敏感期用药须知
(受精卵着床到孕期12周左右)
这个阶段是胎儿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重要阶段。此时用药,药性能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由于此时胎儿肝酶结合功能差,血脑通透性高,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的影响,均可导致胎儿畸形。因此这一期间,孕妇一定要谨慎用药。
这一阶段的用药,准妈妈可放心服用A级药,B级药要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以免药性达到一定浓度,伤害胎儿。
●胚胎在第4周开始生长发育耳朵及神经系统,直至7个月完成,在此期间,链霉素和庆大霉素都是禁止使用的药品。因为它们对听力神经和前庭神经伤害很大,可导致先天性耳聋。同时对肾脏也有毒性,会损害肾脏皮质,可使小儿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孕期进入第6周胎儿头部、脑部、额面器官、呼吸、消化、神经等器官开始分化。胎囊清晰可见,并见胎芽及胎心跳。在这一时期,很多抗生素都是禁止使用的。
●怀孕8周时胎儿开始发育听力系统,此时使用链霉素会造成胎儿听力减退。胎儿此时大脑已开始发育,如果孕妇使用了华法林(多用于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会造成胎儿大脑发育不良,先天性失明。
胎儿的肾脏、消化系统、泌尿系统也在此时开始发育,若孕妇不慎使用了含有苯丁酸氮芥的抗癌类药品,会造成胎儿肾及输尿管缺损、腭裂的发生。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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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下淤血不可除外。注意休息,减少活动,可予口服复方芦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