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应注意以下四点:
注意保胎防止流产或流产:在怀孕期间不能应用具有收缩子宫平滑肌的药物,如麦角、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剧烈的泻药如硫酸镁、番泻叶等,也可以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以致子宫收缩;利尿药如氯噻酮、速尿、氨苯蝶啶等;有些毒性大、药性猛烈的中药如巴豆、黑丑、白丑、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具有活血化瘀、行气破滞和辛热滑利作用的药如大黄、枳实、附子、桃仁、红花等,都应慎用,因为上述中西医药品常可引起流产或早产。
注意防止胎儿畸形:
因为孕妇用药后,药物可从血浆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由于胎儿器官发育未全,对药物分解、解毒能力很差,排泄缓慢,再加上发育中的胎儿敏感性强,尤其是妊娠头三个月胎儿最容易受影响。在怀孕期间对以下有致畸作用的药应禁用,如冬眠灵、奋乃静、苯巴比妥、氯氮卓(利眠宁)、甲丙氨酯(眠尔通)等镇静安眠药,都能引起胎儿畸形;甲氨蝶呤、白消安、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等抗癌药,也可导致胎儿畸形;己烯雌酚、睾酮、孕酮、可的松等激素类药,也能致畸。如己烯雌酚可引起胎儿内脏畸形和脑积水,生殖腺癌,使男胎女性化,使后代永久性不育,口服避孕药也可引起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等降糖药,可导致胎儿多发性畸形,四环素类抗生素,服用后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不但能造成四环素牙,还能抑制胎儿蛋白质合成,使胎儿手指和肢体短小,还能导致 先天性白内障甚致死胎。另外,应用抗过敏的敏克静,抗癫痫的苯妥英钠和朴痫酮,抗凝血的双香豆素和苄丙酮双香豆素,抗疟疾药氯喹,乙胺嘧啶和奎宁,缩瞳药毛果芸香碱,拟肾上腺素类药麻黄素和鼻眼净,兴奋药咪嗪和苯丙胺等,都可导致胎儿畸形。
注意孕妇本身损害:
怀孕后,孕妇体内的酶系统有一定的改变,因此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有些药物可损害孕妇的健康。如在妊娠晚期应用四环素,可导致严重的肝脏损害,严重的还可造成死亡,所以孕妇要禁用四环素类药。
注意胎儿的毒副反应:
药物对胎儿除了有致畸作用外,还可造成胎儿毒副反应。如对孕妇连续使用链霉素、卡那霉素可造成胎儿听觉神经损害发生耳聋;应用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增效联磺片等,或用新生霉素等,可导致胎儿黄疸;临产前应用吗啡,可使胎儿呼吸中枢麻痹,造成新生儿窒息;患高血压的孕妇服用利血平以后,大约有10%的新生儿出现昏睡、心动过缓、鼻粘膜充血和呼吸抑制等毒副反应。虽然许多药对胎儿和孕妇本人有不良影响,但也不能说妊娠期间生了病什么药都不能用,这样就会形成养病如养虎,对母子的安全危害更大。因此,怀孕期间生病后,应及时找医生诊治,以便选择毒性小作用明显的药物进行治疗。如果因疾病的治疗需要,必须应用以上药品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恰当的用药时机和给药方法,必要时可终止妊娠。另外,在怀孕后,应格外注意饮食起居,劳逸结合,争取少生病,少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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