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常见的四种牙病
1、牙周炎
牙周炎,是指未完全长出的牙齿,其牙齿周围的牙根发炎。
由于人类的进化及从小饮食习惯的改变,使得现代人类下颌骨的发育还较古代人类下颌骨小,以致于人类最后萌出的第三大臼齿,常“无地自容”而导致“水平埋没”长不出来,或“倾斜部分萌出”。因牙齿无法完全长出,部分还覆盖在牙肉之下,这时牙冠与这块牙肉之间便有空隙,而这空隙便形同一只“垃圾袋”,滞留食物残渣及滋长细菌。时间一久,这块牙肉(牙龈瓣)便会有急性、慢性等发炎现象,有时,更会有胀液形成。这时牙肉肿胀,上面牙齿咬到这块肉,越咬越肿,越肿越容易咬到,发炎越厉害。
如此周而复始,愈演愈烈,发炎便会向后扩散到耳部、喉部及口底,更为严重的是,病人常会有全身毒性并发病,如如全身倦怠等。此外,病人不能咬合,且有口臭味。这种痛苦加诸于病人,尤其是生理、急剧变化的孕妇,常常会令人无法忍受。更不幸的是,这种牙齿萌作出作怪的时间,最常发生在20-35岁之间,因此在我们论断中,孕妇患有口腔疾病的病例,不胜枚举。
专家提醒:为防范牙冠周围炎困扰孕妇,妇女应该在准备怀孕之前,即作口腔检查,及时将有问题的智齿拔除,因为在怀孕初期及末期不适于口腔手术,就算是在怀孕三到六个月的较安全期,要孕妇随可能费时数十分钟的智齿拔除过程,也是一件大苦事。
2、牙龈病
怀孕本身并不会引起牙龈炎,但由于怀孕期间,动情激素及助孕酮的增加,会促使牙龈中微小血管丛的扩张、扭曲及循环滞留,使牙龈对机械刺激较为敏感,而且这种荷尔蒙的增加,会破坏牙龈肥大细胞,放出组织胺及溶蛋白酶等,都会牙龈对外来刺激的反应更激烈。因此一些轻微刺激的存在(如只有少数的牙菌斑)在未怀孕前都不会引起不适的症状,但是怀孕后会出现严重牙龈发炎、肿胀现象。通常类怀孕末期第二到第三个月时,牙龈炎开始加重,在怀孕第八个月前,变得更加严重。有些翻版的病例,更会出现一些分散的瘤块,称之为怀孕肿瘤。
专家提醒:怀孕前,及早将此类牙齿斑、牙结石等局部刺激因素去除是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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