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 一次微创手术致多器官损伤
50多岁的代女士曾是云大附中的一名钢琴教师。2009年2月2日,她住进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下称昆医附一院)妇科,进行子宫肌瘤摘除。入院3天后,医生即为代女士做了微创手术。但手术第二天,她就发生腹部胀痛、呕吐、发烧等症状,代女士呈半昏迷状态。该月9日,又发现左肾积水。
次日,医生估计有热损伤的可能,随即制定了医治方案:经由尿道,在左肾中放入双J管引出积水,不需开刀。“不幸的是,这个手术失败了,随后发现大小便会从阴道流出。经检查,发现我的直肠和膀胱都有了漏口。”随后又做了直肠改道手术,在右腹部造瘘口(人造肝门),粪便从该瘘口排出。但术后代女士又反复出现严重腹胀腹痛,出现肠梗阻症状……
“一个并不复杂的微创子宫摘除术,却导致了后续一系列的问题,给我的身体、心理和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让我曾经痛不欲生。”代女士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经历了7次较大的手术,仅全麻就8次。直到现在,她还一直以住院病人的身份在该院治疗,连穿、脱衣服都需要他人协助,经常失眠、晕倒,手术的创口时时作痛,身体上的伤疤触目惊心。因她的肠还在粘连,大便紊乱、小便排不净,“稍不注意,尿随时都会溢出来,我天天都要垫着卫生巾。”
患者 “四级伤残,状告医院索赔61万”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多次的手术已超出常人能忍受的痛苦。”她说,家人为照顾她,也是身心疲惫。医院妇科为了把这次手术的伤害降到最低,也千方百计采取了各种补救措施,给她和家人心理上多少带来些安慰。但当她提出赔偿事宜时,院方的态度却让她非常失望。
去年11月,代女士委托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她此次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结论是,膀胱、输尿管、直肠等多个器官受损严重,构成四级伤残。随后,她向该院医务部递交了鉴定材料并提出赔偿要求。她向院方提出:进行适当赔偿的同时要院方出具书面道歉。
在对赔偿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代女士一纸诉状交到法院,索赔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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